快看儋州市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及重点人群
儋州市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及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
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全面推广地点码。
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在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及重点人群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
职责分工
党委政府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
各有关部门负监管责任。
各单位负防控主体责任。
个人做好自我防护,协助、配合、服从防控工作。
四
地点码指引
“地点码”适用于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行核验。重点场所实行“一地一码”,进入必须扫码登记。公共交通工具实行“一车一码”,上车必须扫码登记。
地点码为“绿色”的正常通行,为“红色”或“黄色”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排查管理。
五
重点人群指引
所有来(返)儋人员提前1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委会)、单位报备。
入境人员在完成7天集中隔离,入琼后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专车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高风险区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人员实行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交通运输、专业市场等行业重点人员按规定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本地出海渔民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渔船返港后人员核酸检测,大型渔船不少于“5天4检”,NS渔船“7天5检”,小型渔船作业时间在24小时内的每周2次,超过24小时作业的3天2检。
感染者出院回到社区(自然村)后,要7天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并在第4天、第7天实行“单采单检”。
感染者出现“复阳”,若核酸检测Ct值≥35,且未出现任何症状体,可不管理;Ct值30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评估传染传播风险;30
六
重点场所指引
储备必要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可疑症状者立即停岗就医排查。
制定工作人员离儋外出管理制度,按防控要求做好外出回儋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至少通风换气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确保空气流通。
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电梯口、卡口、入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每天对卫生间、大厅、走廊等公共场所和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设立应急隔离区域,用于工作人员及外人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进行暂时隔离。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每日保洁结束后对抹布、喷壶等清洁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农贸市场等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排水设施、下水道保持畅通,无积水,每天消毒1次。
食堂内采用分餐进食或错峰用餐,避免人员密集,用餐结束后地面和餐桌椅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生食肉类。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进入重点场所人员科学、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查验地点码。
七
重点行业指引
重点行业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档案,开展每日健康监测,有条件的单位,严格实施封闭管理。
加强门诊预检分诊筛查,规范院内患者就诊工作流程。患者入院就诊时要查验地点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候就诊、检查和缴费期间有序排队,保障安全距离。发热病人、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
客运车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每日进行1次清洁消毒,组织乘客有序排队,避免聚集。乘客进入客运车站和交通工具要戴口罩、体温、查验地点码。
旅游、农贸市场、商超、文化场馆等按照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75%接待顾客和参观者,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地点码、一米线等措施。
对冷(冻)库、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重点场所开展风险排查,对从业人员、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监测。
各教育机构要落实“两案九制”,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登记等制度,加强来访人员登记管理,落实扫地点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要求。
严格落实渔船出海前分类报备制度,提醒渔船渔民严禁与外国渔船渔民进行海上渔获物交易,渔船回港后,渔民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及开展核酸检测。
快递物流企业做好消毒用品、口罩、手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每日登记员工健康状况,提倡采用非接触方式配送外卖和收发快递,做好清洁消毒。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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