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作复活陈陈相因小说她朝迢迢

她朝迢迢

(14岁写的,收入我的第一本小说散文集《以梦为马》,很喜欢这篇,所以改了改发上来。)

作者:陈陈相因

和深爱的人一起长大,她是他的命中劫数。

他斜挎着暗蓝色的背包在学校穿梭,等着她发现之后拍他肩膀,除了她以外,也只有潮湿的空气能叫醒他。

小时候在一个春深梦色的院落,她坐着看书,他在一旁安静地陪着她。因为小时候目睹祖父在寿宴上猝死,他就像被吓到似的,不太爱说话,时常觉得她那么多笑容,是在替他开心。他一直以来都不太喜欢嘈杂,只喜欢淹没在人海里,做一朵不怎么乐意翻腾的海浪。

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大的小镇,叫千灯镇。镇口挂着一块写着“千灯古镇”的金匾牌坊。这里的街道交错像一只沉睡的神秘蜈蚣。这里有一条三里石板街,铺着专家也不知道成分的胭脂红石。这里的人都说,因为这样,这条道也叫相思长廊。她还小的时候就对他说,这地方是叫相思长了吗?他没说话。这里有一间雅玩阁,里面都是出自一位大师之手的雕刻。这里有她自小讨厌的玻璃生菜,还有他迷惘的过去。

只是他起初接触的人也就她一个,他喜欢载着她满处跑,看深秋的火树银花。他知道各个纵横的道路,却不识景观和人面。他们曾经在停车场里不怕死地比谁走的线更直。她曾经停下拽着他的衣角,拿着植物百科全书问他,松子是不是松鼠的蛋?她那时候真是胖胖的,蹲下像个可爱的蘑菇。

记着和她一家去丽江的时候,她这厮喜出望外地跑到石桥边,乐此不疲地摆弄那麻烦的水车,始终不在乎旁人异样的眼光。他看着这街边高挂的暖红灯笼有些迷糊,醒来整个世界似乎乱了方寸。此时的她一个不住闲,跌进落花飘散的水里,他一下子晃过神,这才在岸边把她从水里扯出来。他说,她这是在玩水车自残。她说,这是去捡落花,哪像他那么无聊只知道在这里看灯笼。

她在蓝月谷对他说,这河应该是面镜子的,映出来的是天空。

她握着巷子里破旧大门的门环,要给他演一出丫鬟求夫人成全私奔的戏。她说,她也要在自家门口建一个石牌坊。他冷冷地说,陵园才会建石牌坊。但她还是不把一切放在眼里,说着,可是很好看呀!他把这一段录下来了,只是手机太差劲,她的模样并没有真实的好看,成了他最美的遗憾。

她喜欢坐在青苔满布的石台上,打量着脚下的流水,浑浊深碧,就像那个所谓的翡翠裹镜。她喜欢这样思考问题,只是他说,你这样不卫生,不环保。她没理会,眼里映着水,如同碧玉。这时候如果他拍她说有小鱼,她就会抬头,因为她找鱼找了很久,但是后来这个方法不再管用。有一次鱼真的来了,她却不相信他说的话,没反应,傻傻地看着鱼亲着自己的脚。

他们坐车回去的时候,她倒在他肩上睡着了。缁色的发丝倾泻下来的样子,衬得她倒是动人许多。那时候她眼睛亮亮的,仿佛可总能把世上的荒芜都吞进,不知天高地厚地面对纷扰。她说,所有的事情都会好起来的。他只要看着她,就想相信。

她长在古城,是那种温婉的性子。他存过一张她坐在乌篷船头的照片,捧着名叫“雪塔”的茶花,头上戴着蓝色印花的头饰,那是她在店外守候许久的新染,是蓼蓝草的精华。她没有笑容却感动他万千,仿佛这山水是她的陪衬,是她的国度,是她的心境。

她喜欢上他家写作业,来了就把他家书架的闲书翻了个遍。后来她的母亲大人拎着木箱和美工用品把他家的书分类打包没收,算起来,他的字典至今还埋葬在她家库房。若不是她在阳光下看书的时候,他蒙上她的眼睛,估计她早就要隔着镜片看世事了。

和她准备考试的时候,她每次都拒绝数理化,他卷了本书要打过去,刚要下手便停了。还是让她安心睡吧,她喜欢这样。一次考完试,她偷了他的语文卷子,看着他的作文说了一句“官样文章”,他看着她的理化卷子说了一句“血流成河”。

她知道他总是摔倒,所以在看台上坐着的时候,经常手里攥着一打创可贴。她在他生日的时候,送过他一个球,后来他打球骨折那天,医院守了他一夜。

他总是口袋里放着很多零钱来上学,因为他知道她的饭卡大概又没带。自己的饭卡因为她已经补办了快二十次,食堂阿姨总是露出愠怒的表情对他俩。她恳求他带她去下馆子,结果她卡了鱼刺却不知道怎么和爸妈交代。

在每个学期开始的时候,写着一手好字的她总是喜欢在他的新书上给他写名字。总有人说他,你妈妈的字真好看。他心里一阵狂笑,继续在她的语文书上画她是猪头的一系列漫画。

每到放孔明灯的时候,她会在孔明灯的祈福里写下他和家人的名字,并附上希望都好。她的孔明灯每次都化成灰烬,他的则不是,他要帮她,她却生怕他看见里面的字。

明明每个早晨他们是前后楼要一起上学,晚上还是电话短信聊得忘乎所以。就好像将对方当成习惯已经迷惑了他们本来的认知,骨子里的不舍早已灌满整个迷茫而空荡的身躯。他们形影不离又怎么样,秘密心照不宣,谁也不想赶走谁。

她学昆曲他陪着。她那张简单的脸,经常把喜怒哀乐各种情绪表现得游刃有余,就像从七情六欲的袋子抖出来似的,随便都是惊喜。他听她唱《琴挑》,雕梁画栋,倚桥伴溪。那戏台周围,帘如残碧悬,缀如蟠桃,墙如白玉。

他那时候试探地表白了一句。她怔了一下说,属于是想女人想疯了。他只能回答说,好像是,不太敢和其他女生说话,就认识她一个。她本来端着龙井茶壶,听了这话,烫得手一下撒开,茶洒了一地。他无奈地说,开玩笑的,自恋狂。之后俯下身小心地替她清理碎片。

对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在画上泼墨,改了很多次,左右终是破烂不堪,但那些真心想掩住的,光下一透便能看出清晰的旧痕,以为能骗过的只有眼,没有心。她那时候想,人们都是离群孤雁,终要相失万重云,又何必雄飞雌从。   

他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她把猫咪寄养在他家。后来不知道为何那猫见了她就挠,他说,看样子猫和人相处还要看人品的。她白了他一眼,抱起猫结果又被挠了。他上前去,一手抱猫,一手拉着她进洗手间消毒。结果她的猫一巴掌呼上仙人掌,还好仙人掌在临死之前,发挥了它的仙力弄残了猫爪。

她偷翻他日记对他说,物色到什么姑娘了,她要帮他写情书。他随便说了一个,她嘲笑他什么品位,之后拿着他的黑色碳素笔在花花绿绿的信纸上写着文言文的告白书。他愣了几秒,花了一个晚上埋头翻译了好久。究竟这样一个晚上,是谁更无聊,无从知晓。

他曾经在雨天第一次下厨给她做了炒泥螺,把大学暑假回家发传单的那些钱拿来给她买了一件咖啡色的斗篷。大学毕业时,她租了一个不大的房子,独居过一段时间,邀请他过来吃饭,当时他常常想谁娶了她,谁就会大饱口福。她坐着他的车去高速公路流浪,午夜的风毫无防备地吹来,车灯像是在扫盲。她说,她讨厌初中时候的一个男生把她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其实比起在公园,她更喜欢高速公路。

后来她当老师的那段时间,每天都给他讲学生们的趣事。他随声附和,看着她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手舞足蹈最高境界也就是她这般。她喜欢他来接她靠在树边抽烟的样子,让她想起中学的时候一起和他逃课去打架。他们经常逃离“追杀”穿过大街小巷,后来她就是这样在运动会上得了跑步第一,终点处他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默默鼓掌。她那时候想,他是行步疾风的人,冲进她心里不留余地,一千五百米只是她陪他的几分之几,只要两个人都不死,她愿意陪他一千五百年。

她曾经流连巷里的簪子店,听他说她挑的哪一个都不好看。她有些生气地问他什么意思,他把盘发的簪子拿下来,让她披着头发,讲还是这样好看,后来她每天都披着头发。他们喜欢坐在旧式戏台的观戏楼上喝茶。她和他每次都坐那个包间,一推窗,这边是镶在里面的戏台,另一边是水景,能听见摇桨人在唱歌。她远眺的样子,像是一幅安宁的扇面,眉目墨瓦白墙般分明而干净。

他们两家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喝了一坛花雕,边喝还边说着绍兴酒,优质麦曲。她吃着松鼠桂鱼,一番陶醉地倒在酒桌上,他和长辈们看着她流口水的样子一起捧腹大笑。当初去丽江旅游的时候,她也是在饭桌上喝了那灿若朝阳的窨酒。

千灯镇的花伞节,她曾经和他一起去做油纸伞。她偷了妈妈密封东坡肉的桃花纸,他拿了楠竹。她小心翼翼地把桃花纸铺上骨架,他认认真真地用柿子油浸。他说第一把伞是鲁班做给她娘子云氏的,她说有个卖伞的地方叫若水堂,那里的伞匠们都信奉一句话——纵使千根骨,终归一点心。她在那纸上画着青衣花旦的眉眼,背起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影风。他想,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她谈第一场恋爱的时候,他彻夜未眠,后来这段恋情草草收场。他问为什么,她说那个人和她接吻的时候不刷牙。那天晚上,他带着她去吃大排档,比比谁更能喝酒,结果两个人一齐醉醺醺地倒在车站。清晨她从薄雾中醒来,触及他冰冷的指尖,本想扶着他回家,后来想想又继续在他旁边入眠。

他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因为她有事没接女友电话,女友愤恨地走了,之后他开始发现他和任何人恋爱,总有一种无法连接的陌生感,就好像所有她以外的女人都是注定是一种失败的、不够投入的尝试。那天晚上,他带她去吃鱼,她却迟迟不肯进饭馆,说要听饭馆前的吹笛人吹到离去。

不知道他们吃饭是为了庆祝什么,所有匪夷所思的情事,当事人也并不清楚地知晓个中缘由。

后来她为了一个人奔波,可惜那人不是他,他们各自离散天涯。

多年这个词,好像很厉害,一不小心夺走了你的一切。知道为什么时光是离弦之箭吗?因为你耗尽一生去追寻这只带着曾经的箭,追到了曾经,你也死在了曾经。这么说来时光也算是怜悯人,说起来划算,做起来事与愿违。

临走的那天,她站在他面前说,只要你说,让我留下来,那么无论天南地北还是斗转星移,我都会陪你。他笑笑说,语气像她一样,别傻了。于是,她笑着拥抱他,对他说最后的再见。他不知道那时候的她只是希望得到一个留下的许可,而她也不知道他想的是,留下并不意味他们就不会失去彼此。

他想,她对一个人忠贞不渝的时候,他能给的也只剩下绝无仅有的成全了。他可以帮她暗自办签证,送她去私奔。如果多年以后她回来时落魄惨淡,他还是可以承诺,守护是唯一能做的,等待也是这样。多年来,他的静默,像一种踏实的礼物。

他送她走的时候,轻轻地亲她额头说,那个人要是对你不好,你就回来吧,你还有我。他不会知道她那时候不想走了,只是他把她推进安检口,这样的私心被看穿之后刺伤。矛盾的心理导致心像一块拖泥带水的抹布,他试图拧干,一旦一使劲,便血液飞溅。他对她喊,万水千山只等闲,我不等闲,我等你。

他送她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上大学那一次,他以为她没来送他,最后她现身,一直敲他窗户,他给她发短信让她回去,原因是,她在安全线以外,一会儿火车来了她会被卷进去。她破涕为笑,给他回信,你走了以后,我也要走了。以后这里连我们的影子都不会再有。

很多年以后,她为了爱情远渡重洋,从地图的最右边去了最左边。他还以为以后会见到她,并不知道从她走之后,脑子里为什么一直都是她的名字。他的记忆如同一件针织的毛衣,她宛如与他密不可分的棉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看见那么多幼稚的东西后还是敏感,但穿透那件缝隙很多毛衣的阳光,是黑夜尾部对他的最后宠溺。人间别久不成悲,他和她说了再也不见,却还是穿越大街小巷花了一生去找她。谁在原地左顾右盼,谁就是失败者。

后来他去记忆里的那些地方看过,虽然她早已不在那里,对于情愫一时追寻起来还是心血来潮。也许是他来打发时间吧,他在她走后回到过老房子。拐角处,屋子里窗台上乱吠的小狗早已不在,变成了一个鲜亮的盆栽,连音容笑貌也成了锁在花蕾里的蓬勃。

小学的花坛上还是她当年做的警示牌,字体隽秀,深得校长的喜爱,就像她人一样。那警示牌上写的,你要爱小草的时候,让手想想!这样的字,每次在信上都能看见,她的幸福一点一滴,跨越大陆和海洋,到他这里,温温的想念也彻底变成了邮戳覆盖的神秘。

他还记得那时候院子里有个听觉不好的老人喜欢把收音机的声音开到最大。她听了,便在他面前模仿播音员的口气。这次回镇上,他还在这城里转转,曾经的小区变得破烂不堪,他却毫不在意。而如今他不一样了,不再纯真,他的心像一口碗,单纯是里面的温热的水,岁月带着他震荡,最后这碗里剩下的只有空空冷厚的白瓷碗底,原来一开始,基数就已经那么庞大。

如今他沦陷于现实中,茕茕孑立。他还记得他坐在她身旁,他可以笑可以哭。他还是不闻世事的人,可以不用为如今的滥情而烦恼。他时常感到奇怪,他竟不带丝毫防备地让她轻易融进自己的记忆,就好像他执拗,他死活不肯分给她自己的零食,但到最后还是允了。

多数时候他是怀念当初的,起码所谓的两小无猜还是真切地存在过,像还没从胸口抽走的手,还贴合着撕裂一般的沸腾,当竭力抓住的时候褪了层皮。似乎从记事开始,他就经常收敛笑容,像屠刀下挣扎的一头鹿,有着不可一世的角,却在护仔时变得卑微,只能用俯首低吻为自己纪念。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冰冷的指针变老,他被过去遗忘了,像在末世里背着屠刀找寻宿敌的丧犬。

那一路参差不齐的板砖,多年以前它们坚不可摧,现在缝隙中苔藓茁壮成长,所谓一切不是水滴石穿而是顺其自然。他怀疑的最后都成了真,而愤慨亦没用。他的幸福如今也可以拍卖,它有货架上新鲜的颜色,却千疮百孔,有人喜欢,有人则不然。老街边被雨水反复冲刷的楼房,像玩腻的骰子。

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对她怀念回忆只有那么一点点,就像他手刨脚挖地找那些小时候的线索,唯一仅存的是对她纯真模样的期盼。但是他就像是一个沐浴过恩泽的人,她的样子,就连样子也飘散得很漂亮。如今想要见到她也是自欺欺人,对于那被挂在屋子最高点的珍宝,他只是被钉在椅子上的人,贪婪地看着有她的记忆,直到脖子僵硬。他的仰望又被自己迅速否认成了疾病。

她寄来她和她孩子的照片,附了一句话,照完这张照片后第一个想分享给你。他曾经寄给她一束玫瑰,等那玫瑰送到她手上,早已经枯萎了。他希望她回来,希望她靠在他肩膀说,她后悔了。说她想念采芝堂的粽子糖,说她想念喝茶时候的奶油话梅。他在她不在的深夜默写地图,那些轮廓是她曾经走过的点滴。终于,地球好像因为所有分离才显得有些圆满。

门外的白墙掉漆,屋檐上滑落的雨水像一串串冷泪。但是,他还不确定是爱她还是思念她,他再也没办法等下去了。不是没耐心,不是不愿意,而是他就站在那里,度日如年。

耳畔是当初她那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谁都是在最后明白,惜字是情字少尾换头。此梦已绝,故人当去。暖戏烟芜,她朝迢迢。她给的温暖终究如海潮一般远离,毫无残存。

(.07)

(图片来源:“鸟人与鱼”)

关于“少作复活”:这个栏目将集中展示我14岁写的第一本书《以梦为马》中的小说散文,作品虽有不成熟之处,但我很喜欢也很珍惜,现在读起来常常觉得幸福。这本书家中仍有余货,现清仓处理,出售签名绝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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