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坚文字可以再版,但失去的昆明永远无法再
我依旧听见风铃在响看见蝙蝠穿着灰衣衫
落日在老桉树的湖上晃动着金鱼群我依旧记得那条
月光大匠铺设的回家路哦它最辉煌的日子是八月十五
就像后天的盲者我总是不由自主在虚无中
摸索故乡的骨节像是在扮演从前那些美丽的死者
——于坚《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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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昆明的夏天,黄昏特别漫长,下午在市中心的翠湖公园喝茶,是享受之一。泡上一壶,几个朋友坐在柳荫里面,一人躺在一把藤椅上。湖外围是大街,汽车依然在行驶,但哑哑的没有声音。公园里面空空荡荡,鲤鱼从水面翻个跟斗,哗啦的一声。太阳出过一阵,雨又来下一阵,树叶上还没有湿到要滴水,就停了。像是被人用喷壶稍微洒了一下。天气凉爽爽的,风吹柳摇,满世界像是开着天然的大空调。几个朋友,说一下话,喝几口茶,一个个呆呆地看着阳光在树上移动,想当然认为,阳光都是洒在叶子朝着它的一面,却发现树叶的底部也有光辉,原来是从水面上反射上来的,并且又再照亮了树叶下面的人。那阳光从树冠慢慢地向下溜,犹如刮胡子的刀片,到六点钟的时候,连树根那里都会灿烂起来,树顶却阴郁了。湖水里面飘满天上的晚霞,金色池塘,几只野鸭子在其间游来游去。出现一两只蝙蝠,公园里面到处是紫气。偶尔可以见到两个人,还在下象棋。有四个男女,还在搓麻将。到七点半,天还亮着,但也差不多要黑起来了,蝙蝠爆发了起义,到处乱飞。
一个朋友说,走,吃饭去了。就出了公园,顺湖边走到叫红灯笼的那一家,正是整个昆明城吃的酒酣耳热的时候。进去就有一桌刚刚空掉,杯盘狼藉的桌子,伙计马上收拾干净,摆上五套新的碗筷,又沏上好茶,就点菜,点菜也不照菜谱,而是直接到厨房里去,那里各种生菜熟食已经摆好,想吃什么点什么,长得像大赤包的老板娘亲自为你介绍每样菜的做法。就点了这几样:腌莲花白炒小腊肉、蒸茄子芋头花、炸爆腌白鱼、大理雕梅扣肉、清水苦菜、豆花鲤鱼、老奶洋芋。够啦,老板娘说,莫浪费,不够么又点。立即摆满了一桌子,太好吃了!马云惨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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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其时也,昆明到处在吃,有的地方,一条街都是桌子,灯红酒绿,跑堂的都分不清自家的桌子是哪几张。吃什么的都有,宣威老火腿、广东烧腊、湖南毛家菜、四川乡巴佬、山东大饼、过桥米线、美国肥牛、肯德基、烧烤、小吃、烧豆腐(吃这种东西最好玩,食客全部围着火塘,火塘上架个铁条的烧烤架,底下是泥炭火,上面烤建水运来的小方块的臭豆腐,烤到金黄冒油,蘸着作料吃。作料分干湿两种,湿的,配卤腐汁、芫荽、辣椒、酱油等;干的,配干辣椒粉、盐巴、味精、花椒粉等。食客只管坐下就吃,不需报数,卖烧豆腐的姑娘,一边翻烤着豆腐,一边为你计着数,她用若干小碟,每个小碟代表一位客人或者一伙客人,食客想吃哪块夹哪块,你吃一块,她在小碟里面扔一粒干苞谷。最后数一下和你结账)。
在夜幕降临之际端上来的一桌菜,用不了多少时候,就吃到盘子漏底,还要加两个,从来没有吃过,一个是油煎八宝饭,一个是芋头煮肉皮,好吃得要命,要命得好吃。管不得那么多了,我再吃一块肥肉。酒足饭饱,一算账,五个人,吃得昏天黑地,才块钱。法国回来的那个就惨叫起来,这么一桌,在巴黎么,没有千把法郎根本吃不下来。买单的笑笑,走,喝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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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是去花间集,一个朋友自己开的茶馆,顺着湖走边,都是茶馆,都是坐满在露天里喝茶玩牌的人,不时有卖花的和擦皮鞋的从其间穿过,花是玫瑰花,五角钱一支,擦皮鞋是一块钱擦一双。又有骑三轮车的过来,车上拉着一车子植物,吊兰、剑麻、仙人掌、兰花、菊花……都是论盆卖,已经长得枝叶茂盛,买回去只需每日浇水就行。
夜晚的序曲才结束,第一小节刚刚开始,喝罢茶还要吃些水果,还要找些话讲讲,还要搓搓麻将,看场电影……玩场多了。这里写的只是昆明千篇一律的日子中的某些细节,如果要写下去的话,那是无法打断的。这种生活过去几百年中一直如此,自从昆明成为一个城市后,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渐渐地越来越精致讲究夸张罢了。例如,在明朝,人们建筑房屋,还仅仅是为了遮蔽风雨,过了三百年后,房屋的细节已经非常讲究,要雕梁画栋,要疏影横斜,要曲径通幽,以使人生更具有诗意。
昆明气候温和,雨水和阳光恰到好处,真是多一分嫌热,少一分嫌冷,仅仅适宜于生命。既不过分奢华,也不过分简朴,不慌不忙,有深圳美国来的人发现,在昆明,很少有人在骑自行车的时候超过别人。这是一个永远不急着赶到哪里去的城市,从来没有一辆叫作时代的列车在旁边气喘吁吁地催促它,有,可能它也无所谓,让它等着吧。它从来不急着到哪里去报到,对于它来说,营造舒适人生的种种材料都已经足够,它不需要再改造什么,扩张什么,侵略什么,图谋什么,水草丰美、天空蔚蓝、鲜花阳光、滇池里有生生不竭的鱼虾……这个城市体验享用造物主恩赐的种种现成好处都来不及,哪还有工夫去改造这样,解放那样。这样的城市,在风起云涌、剑拔弩张的时代,真是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它永远不会决定鹿死谁手,也不会成为核心、要寨、根据地。它不是为打江山、改变历史的方向建造的。风花雪月,玩乐吃喝,这个城市最热门的话题是到哪里去玩、去吃、去寻欢作乐。它是那种最普通、最平庸,仅仅是为了“在着”、为“过日子”建造的城市。这个城市的目的简单得很,就是为了过好每一个日子,按照季节和蔬菜,春捂秋冻,夏天吃蘑菇,中秋尝宝珠梨(昆明古代就有名的贡梨),春天喝阳春米线,冬日吃狗肉火锅。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怎么写得那么慢,那么不厌其烦,昆明可能最心领神会,他写的就是人们怎样“过日子”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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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三十年前,以上在昆明日复一日的生活却是罪恶的渊薮,被批判的对象、罪行。在时代的词典中,“只会过日子”,就是落后腐朽、革命意志衰退的意思,围绕着它的基本是一群灰溜溜的贬义词,在经久不衰的批判之后,它已经声名狼藉,尊严扫地。对“只会过日子”的鄙视,甚至已经成为当代文学的普遍常识。不是吗?作家们任何时候,都更喜欢赋予生活以高于它本身的积极或消极意义(我说的是那些现代派作家)。革命时期,有人仅仅由于擅长于“过日子”,例如我舅妈,喜欢穿裙子并且跳舞,就被流放到穷乡僻壤去改造,直到她的脚粗大到再也挤不进小巧玲珑的35码高跟鞋,只能穿解放鞋为止。在20世纪60年代的革命生活中,昆明自卑得很,它从未有过那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主天地之沉浮的殊荣,一个只会过日子的小市民城市。我记得在年的某个时候,红卫兵北下来到昆明,在人民胜利堂建立了威风凛凛的红卫兵司令部,以唤醒这个城市沉迷在“过日子”的烂泥潭里的造反精神,真是令这个城市诚惶诚恐。这个城市永远开不了时代的风气之先,总是卑微地等着北方来的人来唤醒、来发动、来解放、来改造、来监督。稍不注意,它又过日子去了。在过日子上这个城市总是自觉得很,动荡期一结束,这个城市立即重蹈覆辙,不到十年工夫,革命时期的高尚、壮丽的生活已经被小市民的日常生活全面取代,以至于像我这种出生于革命时期的写手,笔下也跟着一天天堕落起来,打字的声音和麻将牌的声音都几乎要混为一谈了。
何谓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就是人生最基本的生活,它以常识为基础。日常生活是世界词典中最基本的词汇,伽达默尔说,
“自从开始了谈话,我们才存在并互相倾听”……虽说这种对话总是采用新的语言,却始终是以人类的语言,可以学会的语言进行的。
日常生活就是人生最基本的生活,毫无意义的生活,无所谓是或非的生活。从这种生活开始,我们才有根基进行关于存在之意义的种种疑问和设想。你可以拒绝这种基本的生活,但你不能摧毁它,因为它是最后的、最基本的。没有这些,也就无所谓世界。在20世纪60年代,这种生活被大众所鄙视,为舆论所攻击,被视为改造的对象。真正的生活不再是它,而是某种更高尚的生活,所谓“生活在别处”。日常生活由于它的陈旧性,像大地一样的陈旧,被革命视为旧世界的老巢。但全新的日常生活是什么呢?革命从来没有解释。革命的生活并不是日常生活,革命就是要不断地破旧立新,为“更某某”而奋斗。日常生活永远新不起来,所以它是革命的首要敌人。我记得那时候我们最向往的生活就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中描写的那种生活,为了将来有一日被敌人捉住的时候不当叛徒,每天在钉满钉子的木板上睡觉。人生的目的就是要使自己“时刻准备着”,在任何时候都“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平心而论,这种革命家的生活确实是人生最有意义的生活之一,但它不是基本的生活,不是普遍的生活,而是特殊的生活,它没有基本的日常性,并且如果坚持这种生活的意志力不是自愿自觉的话,它对于人永远只是一种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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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必然是旧的,因为它是基本的。如果历史是某种无休无止的装修的话,那么日常生活就是装修下面那些基本的部分,不变的部分。它是旧的,只是相对于时代的变迁,它的旧不是由于变,而是由于以不变应万变。20世纪60年代企图把少数人的理想、浪漫、高尚、纯粹的生活,根据理论设计出来的特殊生活强加于所有人,使这种特殊的生活变成普遍的生活,它勉为其难地通过暴力来达到这一点,它的方式是,生活就是罪行。那时代没有人再敢于“过日子”。只会过日子的人,将完全丧失政治生命,昔日一生只是来世上“过日子”的大众消失了,敢于顽固的“过日子”的人少到已经只是当年所谓九种人之外的第十种,落后分子中的一小撮。但革命所要摧毁的庸俗生活却是人生最基本的东西。词是从这种最基本的生活里开始的,由此,我们才可以去发问生活的意义和想象人生的可能性,谈论“活着,还是死去,”革命使对“活着,还是死去”的思考成为最基本的问题,而日常生活从来不考虑这样的问题,它只是“在着”而已,人只是被抛入世界,抛入最起码的世界,最基本的世界。
人从来不会被抛入革命中,革命是选择,而日常生活是无可奈何。但20世纪60年代却力图使特殊的生活成为“存在”本身。生活就是路线,站队,在世界上,你选择哪一边,是与非,成为首要的问题。而基本的生活,与生俱来者成为所谓“高尚生活”革命的对象。但无论如何,人们依然要在一个“在场”、一个“基本的家”中才能思考这些,活着还是死去,只有哈姆雷特的“家”存在的时候才可以思考。所谓“家”,我指的不是腐朽社会、黑暗王国、暴君、宫廷这些显而易见的对象,而是被这些东西遮蔽着的基本的建筑。首先是这个基本者的在场,才有后来被革命者质疑的一切。遮蔽者确实有令革命愤怒的种种迹象,但革命一旦越过表面,抵达最基本的生活的时候,它就是无能为力的。它的质疑可以摧毁一切,暴君、大臣、绞架、图书馆,但它只能对基本的生活置若罔闻。这就使革命永远有一种虚伪,一方面,它为日常生活扣上种种令它声名狼藉的大帽子,法兰克福的小市民、只会过日子的小家庭……庸俗、碌碌无为、低级趣味,使它在人生的价值体系中毫无尊严。而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依赖这样的生活支撑它的急风暴雨般的想象力和铁蹄。人们在评价歌德的时候对这位伟大诗人——“法兰克福的小市民”的日常生活,总是不无惋惜,歌德应该是一个横刀跃马的战士吗?他应该生活在卑俗的日常生活之上的净土中吗?然而历史表明的却是——是世俗的“大公爵的朋友”歌德,而不是高尚的“人民的朋友”席勒写出了伟大的《浮士德》。这位魏玛剧院的老板无论如何比他的朋友席勒先生深刻得多,伟大得多,也亲切近人得多。对日常生活、对基本的“过日子”的否定,结果只令我们永远处于生活的肤浅部分、无根基的部分。
日常生活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在意义如此玄奥深邃、五彩纷呈的历史下面,它是支撑一切的东西,它是最基本的词,它是世界的河床,它不可能只服从于任何单向度的意义,如果一定要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修辞活动去暴力地摧毁它的无意义,世界就要倾斜,倒塌。但更无意义的是,我们常常不得不浪费时间来重申这种常识,为毫无意义的事情寻找意义。前面说到哪里了?我们后来到了花间集茶馆,进去要了一壶菊花茶、话梅、瓜子,就找些话来讲,古今多少事,都付诸笑谈中。讲到两点,又吃些宵夜,才回去睡觉,六七个人,有五个是翻了墙回去睡的。这是上星期六的事情,但我可以说,这种事情,早两百年,如果有人写的话,也是一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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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从前,有一个地方叫“昆明”。
落日时分,当中国的城市从北方的平原上开始,一座一座沉入黑暗之后,南方高原之上的昆明依然处于白昼的光芒中。这座古老的城市接近太阳,阳光要在中国大多数都市都沦入黑暗之后,才从这个城市暗下去。因此这个城市永远有金色的黄昏、光辉的街道。
我童年的街道面对着落日,那街道像是一直铺到太阳里去。在那石板铺成的路面上,走过来收垃圾的马车,像天神派来的使者,马车金光闪闪地停下来,赶马车的大爹摇响黄铜铃铛,倒垃圾的人鱼贯来到街道上,他们的脸一张张被日光照亮,又消失在街区的阴影中。昆明主要的街道都是东西向的,因此在日落之前,这个城市到处是通往落日的街道,闪着光,犹如刚刚被女仆们用抹布擦过的地板。天空蔚蓝而透明,空气清新,灰色瓦顶上的房头草微微摇晃着,梧桐树的躯干像镀金的豹子那样闪闪烁烁。透过某些人家未关严的大门,可以看见玫瑰、兰花、月季在古老的庭院里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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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渐渐地下去了,彩云布满天空,像是昆明周围山冈中野兽们超现实主义的梦,红色的狮子、紫色的熊、长在羊群中的孔雀、长着山羊脸的虎、独步于海滨的象、从巨鲸的尾巴里长出来的棉花……刚刚成形就变形了,像是画家达利脑海里那些转瞬即逝的灵感,昆明在彩云的笼罩下,天空里有蝙蝠和燕子在飞行。黄昏中总是有那么一刻,光芒渐暗,在恍恍惚惚、朦朦胧胧之中,城市变成了紫灰色,世界像是被拉掉了电闸,忽然停下来,街道上的人仿佛往昔年代的幽灵,不动了,着了魔似的静止,定格,安静无声,少顷,才渐渐地恢复了动静。
某家铺子歇业,上门板的声音响起来,灯火也亮起来了,猛抬头,发现巨大的黄月亮已经像镜子一样挂在武成路的东头,但还不到两层楼高,似乎可以照出自己的脸;下面,一个永远积着污水的水洼在闪光,一面挂在清代木阁楼的镶花窗子上用来照妖怪的小圆镜晃了一下,真的照出了一张女妖的脸,孩子们惊叫着奔回家去……到八点钟左右,夜晚才姗姗来迟,明月皎洁,照耀着染布巷的青石小路,照耀着吹箫巷的瓦和圆通寺的大殿……少年时代,故乡那些永不结束的金色黄昏,使我对世界产生了一种天堂般的感受,虽然世界并非如梦境,但昆明确实给予我过这样的感受,这种感受深刻地影响了我的整个人生,使我在内心中永远爱着,爱着这个与生俱来的世界。
多年前,我阅读诗人歌德的传记,当时作者已经五十九岁,他儿时的法兰克福依然如故,世界改变了,但故乡依然是故乡,“一切都让人想起城市和地方上都扰攘不安的久已逝去的时代”,“一种对古色古香的爱慕之情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可以说,正是这种“古色古香”的东西,古老的美因河大桥、卡尔大帝和他嗣君的城堡遗址中尚存的萨耳宫、老商业区、巴托罗缪教堂周围的商店街、“毗连市场的狭窄而肮脏的肉案”,造就了伟大的歌德。我可以肯定,在一个刚刚完工、粉刷一新的小区,是不会诞生歌德之类的人物的。李白、歌德、曹雪芹这样的人物总是在“古色古香”的东西中诞生,这是文明史的一个普遍经验。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些失效过期的建筑物,而是孕育诗人的那种东西。一个地方要诞生歌德这样的人物,恐怕得有三百年的工夫,等待那种“古色古香”的氛围出现。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是人生的一个基本情节,生命的普遍结局。多年前,我相信我也会重返我少年时代的街道和大院,指着那棵老枇杷树对我的后代说,我小时候就在这棵树上玩,还用小便浇过树根。但后来我发现,我永远不可能写一部像歌德那样的回忆录了,我在这个城市不过生活了四十多年,我的城市已经焕然一新,往日生活的痕迹荡然无存,举目可见皆是我不认识的建筑和街道,石灰和水泥的新鲜气味,它们的造型、亮度、色彩都是我所陌生的,在这里没有我生命刻下的丝毫的痕迹,最多只是“到此一游”罢了。我没有语词和证据来描述它,我只有默然,与那些初到此地的民工一样,默然无语,找不着北。人并不是立即就可以适应任何一种新的东西,搬一次家,要把房间里的光线、家具、色彩、气味调整到位,使你在其中有家的感觉,身体的延伸部分的感觉,至少需要二十年的时间,至少需要发生过一百个故事。一个焕然一新的故乡,令我的写作就像是一种谎言,我的诗歌辞典是在昔日的故乡诞生的,是往日的生活造就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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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日,是个雨天,出一阵太阳,下一场小雨,我独自回到我少年时代的街区,那街区刚刚拆掉,犹如发生了地震。我穿过废墟,凭着对地形的模糊回忆,找到了我少年时代长大的那个四合院的遗址,那里还剩下一些木柱子和一堵墙。是那堵墙使我认出了这里就是我少年时代的家,我们刚刚搬进来的时候,这堵墙是被粉刷成白的,我以为它本来就是白的,但住了两年后,某一天那墙上的白皮掉下来,我才发现原来的墙上是画着龙的,墙面上露出一条彩色的龙尾巴。现在这条龙大部分都露出来了,被墙头流下来的污水染成了黄的。但我并不能完全肯定这就是我少年时代的家,因为紧挨着它的应该是一个法国式的走廊,这个走廊是露天的,水门汀路面,两边是花瓶形状的红陶栏杆。走廊把这个四合院的照壁这一面连接了起来。就是说这里本来只是照壁,但设计师别出心裁,在照壁上面盖了一个走廊。我记得那些红色的花瓶栏杆中的一根通了一个洞,里面是空心的。住在我家对面的小明有一次逮到一只小老鼠,他用线拴住小老鼠的尾巴,让它钻进那个洞去,小老鼠钻进去线就断了,它也就此从那个洞里失踪了,我们用破布把洞口堵死,希望过几天会在洞里找到那只小老鼠的尸体。但过了一个星期,小明把手伸进去掏,却什么也没有找到,这个洞使我产生了神秘感,它一定通着世界的另一个地方。但这些废墟中根本没有这些土陶栏杆的痕迹,甚至这堵墙的方位也是不对的,住在屋子里的时候,我一直感觉它是朝正东的,但现在露出来,它却是朝着东南方向。我不能肯定那个雨天我所到的遗址就是我昔日的家。
不久之后,那里连废墟也找不到了,新的房子拔地而起,那个街区的名字在新的地图上也消失了。于是,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在那里居住过,那些所谓红色的花瓶形状的土陶栏杆也许是我从巴尔扎克的小说里看来的。如果那儿压根儿没有你所提到的一切,你的写作不正像是谎言吗?或者,你不是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虚构吗?在我们的时代,世界日新月异,依据回忆进行的写作永远只是超现实主义的。世界只存在于我的写作中。离开了写作,世界是什么?我的写作尚未来得及开始,世界已经更新。写作与世界已经不存在那种古典的对应关系,世界不再是写作活动的证据。我只能在回忆中才能找到我梦想中的天堂故乡,回忆是靠不住的,回忆只是对昔日的改写,一次绘声绘色的扯谎,回忆是没有证据的,随便你怎么说都可以,并没有一个现实来对它的可靠性加以验证。作家普鲁斯特描写的巴黎是真的吗?他只是虚构了他内心的巴黎。回忆只是一座语言的遗址,而且是一座可疑的遗址,似是而非,朦朦胧胧,缺乏具体的细节。我根本就无法告诉你那天堂故乡的某个大门上的铜门环是什么颜色,我也无法告诉你那城市某个日子的天空上飞着的鸽子是什么样子,它旁边的云是什么形状。当我身临其境时,我并不注意这些,我不需要去注意这些,就像我不需要时刻牢记我有一个鼻子一样。
人们并不是在回忆中生活,相反,人们是在遗忘中生活,遗忘乃是存在的本质。一种什么都要牢记的生活是可怕的,那不是生活,而是关于生活的课文背诵。那么回忆是什么,回忆是存在的幽灵,只有当一切已经不存在,回忆才从世界的废墟上升起来,慢慢地扩大它的疆域。回忆就是自由的虚构,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细节,没有个人的痕迹,一切都是普遍的,这是一个普遍的黄昏,而不是存在于昔日时间中的某个具体的黄昏。我的生命中从未有过这样一个黄昏,我从未在昔日的某个时刻意识到昆明乃是天堂。从那些灰色的中国筒瓦中吐出过多少个黄昏啊,但我从未在意,这是与生俱来的,最基本的,难道一所四合院的大门上会没有一个黄铜门环吗?难道会有没有四合院和水井的故乡吗?难道这世界能够没有这样的黄昏吗?因此,我的写作只是一种似是而非、吞吞吐吐、不能信以为真的东西,回忆是靠不住的,它只是一个自作多情、多愁善感的、没有家的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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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坚:一个在家的无家可归者
落日时分,当中国的城市从北方的平原上开始,一座一座沉入黑暗之后,南方高原之上的昆明依然处于白昼的光芒中。这座古老的城邦接近太阳,阳光要在中国大多数都市都沦入黑暗之后,才从这个城市暗下去。因此这个城市永远有金色的黄昏,光辉的街道。
于坚记忆中的昆明,就是这样一个古老的昆明,金色的昆明。他喜欢这座“置气喘吁吁的叫做‘时代’列车于不顾”的城市,喜欢昆明人那份“有的是时间来把生活精雕细刻”的劲儿,“过日子噻”的昆明城市品格,在他看来足够咀嚼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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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个越来越同质化的时代,于坚熟悉的昆明也变得越来越陌生,举目所见皆是他不认识的建筑和街道,是石灰和水泥的新鲜气味。他在福寿巷的家,连废墟也找不到了。武成路上的布店、土杂店、五金店、拍卖行、文具店、裁缝店,中药铺、教堂、餐馆、茶馆、电影院、大人书店、小人书店、理发店、浴室……那些可以用来消磨人生的地方也渐渐成为历史。
我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目睹自己的故乡世界,像一艘报废的破船那样被拆除、消失。但昔日造就了我的生命的那一切依然在我的舌头后面活着。我像一个说谎者那样说出了他们......
正是以这样一种心绪,他用文字与摄影的形式,记录下昆明的陈景旧物,记录下这座了不起的生活之城生活的点滴。在这些疲惫、忧伤的文字与摄影的背面,是一个被故乡流放的人深切的爱与哀愁。
著名诗人于坚的怀乡之作。
记录一座城市的历史和变迁,书写一个诗人的记忆和乡愁。
“我的文字可以再版,但失去的故乡昆明永远无法再版了。”
作品简介:
昆明是作者的故乡,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作者从个人记忆和时代变迁两个维度,叙述了他眼中昆明的种种样貌,包括这座城市的历史、自然环境和人们鲜活的生活。书中的摄影作品来自作者年代以来在昆明各地的“街拍”,老的照片中充满了苍凉,而新的照片在活力之外也透出一种城市特有的疲惫。文字与照片相结合,这本书稿将“昆明”这座城市体现得淋漓尽致,埋藏着对“故乡”变迁的千思万绪。
文字
选自《昆明记:我的故乡,我的城市》,于坚著,中信出版社
楚尘文化,-01,定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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